郭台銘不參選2020年台灣總統,據稱事前沒有跟任何人商量,只是中秋節打高爾夫揮桿間決定的(我無從稽考他有否與多人在球場開會,打到第幾個洞才決定)。我獲悉後第一反應是這藉口比「神叫我去選的」貼地得多,雖然兩者決定是一退一進,但聽起來前者腳踏綠地得多!
「神叫我去選的」
我再想想,漸漸覺得這句「打波時諗到的」未必是藉口,極可能非常接近事實真相,因為我在球場上亦有多次體驗,打球時内心不自覺種下對前途非常關鍵的一些決定,包括故意當眾鬧完老細後「劈炮」、賣樓學人合資做走私球桿生意、申請破產、離婚、戒煙和戒酒等等。我當然不是郭台銘,要面對二千四百萬台灣人作政治取捨和交代;我的抉擇只不過是個人雞毛蒜皮私事,但後果,我的與郭台銘的卻有些相同,有些不一樣。相同的是任何人決定任何事,實行前永遠不確定得到後果是好是壞; 和他不一樣的,是我下了決定大多數沒付諸行動。
世界沒同一條河
做決定真是很難,就算讓你有很多機會,可以決定很多次,但現實也只不過是像我們偶爾打球落水,脫鞋脫襪赤腳踏進小溪撿球;溪水滔滔流不斷,腳踏感覺是同一條溪,但形而上學不是!從這哲學推下去——世界沒有同一條河——生命只是一泛隨機流水過程;那末,一切教人怎樣下決定的商管書便全屬胡說八道了。最後,不又是拋出那句耳熟能詳〝Bad decision is better than no decision〞來打圓場,有點老土和太不負責任吧!今天我們應該改口跟心理學家Ellen Langer用苦口婆心輔導性口脗說:〝Don’ t make the right decision. Make the decision right!〞(不用作正確的決定,把決定了的變成正確!)
OMG!寫到這裏,咀嚼反芻多次這句話,今天香港一女子豈不就是用這信念治港嗎?可惜,她還不相信有些決定絕對是有對錯之分。錯的決定事後無論怎努力塗脂抹粉也不會變成對,只有越搞越亂(含淚下刪一萬字)! 好讓我收拾心情,扯回郭台銘這疑似藉口去問:在高爾夫球場下決定,對的機會會否偏高?
回答這問題可簡單,把打球和行路混為一談即可!我先告解:我很喜歡打高爾夫球,亦承認技術實在超劣,脾氣又壞,為免影響別人心情,有時我會選擇省打一兩個洞,只在球道上行行,吐吐悶氣,當舒展筋骨也可,不時卻有意外收穫——思考突然清晰很多。但曾有一女伴埋怨我打球沒體育精神,證明我做事虎頭蛇尾,沒承擔、嘥果嶺費(下刪500字);幸好後來遇上一新朋友,他知道我這行路陋習竟馬上趨前跟我握手道賀:「你絕對正確,這不就是馬克吐溫的名句〝golf is a good walk spoiled〞嗎?」我霎時身份代入美國最偉大小說家,權暢得魂魄也竅出來。(雖然後來才知這句話不是他說的,這話最先出現在1903年一本講述草地網球書內第二章,專針對及奚落其宿敵高爾夫寫的。)
高爾夫 草地網球宿敵
這令我想起還有兩名已故名人棄高爾夫卻很喜歡行路思考。尼克遜在他最感性的自傳《In the Arena》中說自從1978年他破了80桿後便刻意與高爾夫球絕緣,改為每天最少行五哩路。沒有高爾夫在旁滋擾,很多重要國家大事他說也是在頭腦最清醒時想出來的。另一是喬布斯,他不打高爾夫球但很愛行路,可赤腳時更一定赤腳,他的指定自傳寫作人Walter Issacson在《Steven Jobs》書中說,他在位時蘋果很多重要決定都是「行」出來的。若他對你的產品或建議書有興趣,一定會叫你陪他(赤腳?)行一段路!
行路幫助思考,醫學上早有證明,不足為奇。今番我只想問問郭台銘:高爾夫球有否糟蹋了他的good walk,還是一些台灣選民寵壞了他的漫步?( 完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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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原於《Golf Digest/高球文摘》香港版刊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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